根据党章和党纪的有关规定,为了检查、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协会党支部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
1.人人平等的原则。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、资历长短、功劳大小,监督和被监督的地位都是平等的;既是监督者,又是被监督者。
2.民主公开的原则。在党内监督中,要真正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,充分发扬民主,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,自觉接受监督。严禁对批评、检举、申诉、控告人进行攻击、刁难、打击报复。监督的内容、标准要公布于众,保证党员能按照标准相互监督。
3.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在党内监督中,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;以事实为依据,以理服人;批评准确,诚心诚意。不得以监督为名,在党内搞派别活动和泄私愤。有意报复、诬陷、诽谤他人,必须进行追查、处理。
二、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
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:《党章》中第二条对党员的要求、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、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,以及《准则》和纪委近年来颁发的共产党员违犯党纪处理规定的内容。当前,对党组织和党员特别强调以下几点:
1.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;坚持改革开放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不允许违背四项基本原则,搞资产阶级自由化;不准在公开场合发表违反党的决议的言论;不准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消极应付,阳奉阴违。
2.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。党内充分发扬民主,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;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,不压制民主、独断专行、搞家长制、一言堂;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,或改变党的决议;不准各行其是,不服从组织决定。
3.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密切联系群众,忠于职守,反对官僚主义。不允许脱离群众、玩忽职守,不负责任;不许弄虚作假、欺下瞒上;要处事公正,不偏听偏信。
4.必须任人唯贤,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。不许任人唯亲,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。
5.必须艰苦奋斗,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,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。不许见利忘义、以权谋私、损人利己、损公肥私;不许贪图享受、铺张浪费,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;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,败坏共产主义道德。
6.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。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,姑息迁就;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,作伪证;不许纵容、袒护、包庇违法违纪人员;不许营私舞弊,贪赃枉法。
三、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
实行党内民主监督,主要是通过上级党委对党支部的监督,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,党员之间的监督等来表现。具体形式主要有:
1.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、小组的组织生活会,以及各种集体活动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自觉接受支部的监督。
2.坚持党员、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。
党支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民主生活会,每次民主生活会,领导干部必须参加。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原始记录。
3.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每年开展一次,由支部具体组织实施。
4.坚持对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制度。
5. 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。主要是通过调查了解工作情况,一旦发现有违反党纲党章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党委决议的行为,有以权谋私的行为,要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。对支部的决议和决定,对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,对干部和党员中层干部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。发现问题,或有不同意见时,通过党内正常途径和渠道,提出批评或建议,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。
中共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支部委员会
201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