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

2016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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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党章》中党的建设和党对干部的要求,我协会全体干部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做到在思想上、作风上和工作上不脱离群众,当好人民公仆,为群众为企业服务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第一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形式

1、         经常深入企业,关心企业发展改革等情况。

2、         耐心接待群众的来访、咨询。

3、         召开企业会员代表座谈会。

4、利用工余、业余时间走访困难群众家庭,了解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,为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。

第二条:在联系群众中,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,对企业群众的思想问题要正确疏导,多做耐心细致思想教育工作。

第三条: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认真听取企业会员的批评、建议,并及时整改。

第四条:落实干部考核制度,增强透明度,奖惩分明。

第五条:干部群众,以邓小平同志的我们必须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、满意不满意、赞成不赞成、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标准。

第六条:干部联系群众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。

1、加强理论学习,解决好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认识问题。

2、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。

3、解决好实践问题。

4、解决好以身作则,塑造干部形象问题。

第七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要求:

1、        对待群众热情大方,态度和谐,严禁以势待人。

2、对企业会员所反映的问题,如不违背原则条件又可以解决的,及时给予解决;一时无法解决处理的,及时向上级汇报,争取创造条件早日解决。

3、反对高高在上、漂浮的作风。

4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及思想政治工作,要维护大局。

5、发现企业会员有违纪苗头及现象,要及时教育、疏导,杜绝事态的扩大。

第八条:干部联系群众纳入干部年度考核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支部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6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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