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党章》中党的建设和党对干部的要求,我协会全体干部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做到在思想上、作风上和工作上不脱离群众,当好人民公仆,为群众为企业服务,特制定如下制度:
第一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形式
1、 经常深入企业,关心企业发展改革等情况。
2、 耐心接待群众的来访、咨询。
3、 召开企业会员代表座谈会。
4、利用工余、业余时间走访困难群众家庭,了解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,为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。
第二条:在联系群众中,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,对企业群众的思想问题要正确疏导,多做耐心细致思想教育工作。
第三条: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认真听取企业会员的批评、建议,并及时整改。
第四条:落实干部考核制度,增强透明度,奖惩分明。
第五条:干部群众,以邓小平同志的“我们必须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、满意不满意、赞成不赞成、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”为标准。
第六条:干部联系群众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。
1、加强理论学习,解决好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认识问题。
2、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。
3、解决好实践问题。
4、解决好以身作则,塑造干部形象问题。
第七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要求:
1、 对待群众热情大方,态度和谐,严禁以势待人。
2、对企业会员所反映的问题,如不违背原则条件又可以解决的,及时给予解决;一时无法解决处理的,及时向上级汇报,争取创造条件早日解决。
3、反对高高在上、漂浮的作风。
4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及思想政治工作,要维护大局。
5、发现企业会员有违纪苗头及现象,要及时教育、疏导,杜绝事态的扩大。
第八条:干部联系群众纳入干部年度考核。
中共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支部委员会
2016年6月1日